2023年芜湖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出炉
12月28日,芜湖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中小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和下学期开学时间。
义务教育阶段:小学一至二年级,于2022年12月19日(周一)正式放寒假;小学三至六年级,初一、初二年级于2023年1月3日(腊月十二,周二)正式放寒假;初三年级于2023年1月9日(腊月十八,周一)正式放寒假。
2022—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—5日入学报到,2023年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,周一)正式上课。
高中阶段:高一、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9日(腊月十八,周一)正式放寒假;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6日(农历腊月二十五,周一)正式放寒假。
2022—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—5日入学报到,2023年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,周一)正式上课(其中高三年级1月30日正式上课)。
幼儿园、特教学校: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。
市教育局要求,各地各校精心安排多措并举做好期末工作,并结合当前实际,有序安排线上线下教学、期末复习、评语撰写、学生表彰、学期总结、寒假安排等工作,确保本学期结束工作平安、顺利。三至八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,开学初是否考试由各校自行决定;九年级、高一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进行,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、教育教学进度等情况另行通知;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期末进行。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,考试结果不排名、不公布,考试结果主要用于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判断,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,切实改进课堂教学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,认真落实“增效减负提质”的要求,严禁假期违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、上新课或统一组织自习;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、培优班、提高班等;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、组织、推荐、诱导、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;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,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收费学科辅导补课。各校要加强学情分析,根据有关作业要求和学校实际,优化寒假作业设计和布置,调控寒假作业总量,提高寒假作业质量。